天天视点!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青海省妇女联合会召开“关注困境儿童和困难妇女,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行动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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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与青海省妇女联合会召开座谈会,就共同部署开展的“关注困境儿童和困难妇女,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行动进行交流会商,深化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加大司法过程中对困境儿童,特别是困境女童及涉未案件中的困难妇女的救助帮扶力度,更好维护我省妇女儿童权益。
通过座谈会商,省检察院和省妇联从四个方面明确了推动专项活动取得实效的目标任务和方法措施。一是明确目标任务。2023年在全省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关注困境儿童和困难妇女,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行动,以“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困境未成年人和困境妇女,均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帮扶”这一目标,着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和困境妇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明确救助对象。对检察机关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受到犯罪侵害致使身体出现伤残或者心理遭受严重创伤,因不能及时获得有效赔偿,造成生活困难、家庭主要劳动力受到违法犯罪侵害致死或丧失劳动能力,承担养育未成年子女、赡养老人义务的妇女等十一类涉案未成年人和困难妇女,要求案件管辖地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及时按照程序给予救助,实现救助范围全覆盖。三是明确多元救助方式。对因案件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和符合救助条件的妇女,要求检察机关联合当地妇联组织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借助专业力量,因人施策,精准帮扶,给予心理治疗、协助开展生活安置、提供临时照料、指定监护人、帮助重返学校、帮助落实医疗、康复机构、帮助获得法律援助、协调有关部门提供技能培训、介绍就业等多元方式进行救助,切实突出长远救助效果。四是明确工作方法。全面梳理救助线索,检察机关未检案件办理部门逐案排查2023年接收的各类涉未案件,从中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妇联组织发现救助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检察机关主动告知其申请救助的方式,并提出救助建议,将线索材料及时移送控告申诉部门。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涉未成年人案件困境未成年人和困难妇女,检察机关立即启动救助工作程序,指定未检干警优先办理,尽快提出是否给予救助和具体救助金额的审核意见。完善协作配合机制,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指定专人作为活动联络员,密切联系和配合,建立每月会商机制,实行救助案件信息及时共享,进一步强化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联合回访等工作,依法自觉能动履职更好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和困难妇女合法权益。
保护妇女儿童,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的重要职责。座谈会上,省妇联权益部负责同志表示,妇联组织将充分发挥作用,强化信息共享、落实属地责任,积极主动向检察机关移送司法救助线索,加大工作力度,共同做好对困难妇女和儿童的多元救助工作,做实困难妇女儿童专项求助工作的关键环节。省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部门负责同志表示,检察机关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与妇联组织携手开展好专项行动,以救助工作精细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优化为目标,突出涉案未成年人和困难妇女保护重点,切实帮助涉案妇女儿童走出生活困境,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回应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更高期待。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及妇联组织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努力形成分工明确、衔接有序、紧密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在妇女儿童保护方面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
来源: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制作:何玉蕊
审核:马会平
(2023年第310期)